113年度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申請

  • 2024-04-03
  • 人事室 管理員

一、 依據「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如附件1)辦理。
二、 為鼓勵終身學習,獎勵積極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之中央政府各級機關(構)及其主管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依法設立、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團體,爰辦理旨揭獎勵。
三、 本案申請資格、期程、程序及資料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中央政府各級機關(構)及其主管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依法設立、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團體,積極推動鼓勵員工帶薪、經費補助、公假或其他方式參與學習制度者。
(二)申請期程:請於113年6月28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一式9份,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三)評審項目依「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第5條分項評比,各項目名稱及配分比重如下:
1、訂有員工學習制度規定:15%。
2、每年給予員工帶薪、經費補助、公假或其他方式學習之情形:20%。
3、每年編制員工學習經費額度:20%。
4、每年員工學習之人數占總人數比率:20%。
5、其他與推動員工學習制度有關之事項:25%。
四、 檢附「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相關申請書表格式及證明文件(如附件2),亦可逕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資料下載區」下載電子檔(網址:https://goo.gl/9IuN39)。


教育部函1130326.pdf
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pdf
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