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工程系 專案講師
職稱:車輛工程系 專案講師
職缺數目:1名
學歷要求:碩士以上學歷
畢業科系:車輛工程、動力機械工程、機電工程
條件要求:
一、專長工作領域:
1、車輛、動力機械、機電工程等相關領域。
2、熟悉勞動部機器腳踏車修護技術士乙/丙級之學、術科內容,能輔導學生進行對應之檢定考試,並管理相關實驗室與證照場地。
3、熟悉Gogoro與eMOVING電動二輪車之動力系統、控制系統、充電系統及維修保養作業模式,能進行相關課程之教學,並管理對應之實驗室。
二、證照種類:
1.勞動部機器腳踏車修護技術士乙級
2.勞動部汽車修護技術士乙級
3.iPAS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電動車機電整合工程師初級能力鑑定
第1.項次必須具備,第2.及第3.項次至少必須具備1項以上
職務名稱:車輛工程系 專案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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