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第31屆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作業

  • 2026-05-11
  • 王 慧卿

一、凡本校歷屆畢業校友,符合本校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第2條者,即可推薦。
二、本校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如附件一),請於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逕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秘書室校友中心(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收執。
三、所附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或至本校秘書室校友中心網站-服務專區-傑出校友選拔頁面下載。
四、如有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陳建志主任,電話:02-27321104#8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