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選舉委員會鼓勵新住民、大專院校學生及原住民等人士擔任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4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053號、第11531500511號及第11531500521號等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經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為因應選務人力需求,請貴單位協助鼓勵及宣導新住民、大專院校學生及原住民等人士踴躍擔任本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以期藉由選務工作的參與,提昇渠等對於我國選舉事務之瞭解,並增進渠等參與公共事務之意願。
三、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相關資訊均已刊載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項下(網址:https://web.cec.gov.tw/tyec),請透過所屬機關及相關人民團體協助轉知,符合資格者,得向本市各區公所報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又,為規劃實地宣導新住民、大專院校學生及原住民等人士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事宜,爰請貴單位於辦理各項大型活動時,函知本會,俾利本會評估於活動現場進行宣導之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