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 2021-03-19
  • 人事室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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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之「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 明:

一、依行政院110年3月11日院臺法字第1100006379B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來函、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條文(如附件)。

行政院函
教育部書函
法規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