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辦理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之推薦作業

  • 2025-04-10
  • 王慧卿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4月1日疾管感字第1140500095A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作業品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建立旨揭人才庫,藉由國內生物安全、生物保全及生物風險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之實務經驗與豐富學養,協助疾管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推動、實施各項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及查核作業;疾管署並訂定「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推薦作業要點」,以利進行旨揭人才庫推薦作業。
三、旨揭人才庫本次推薦作業之辦理時程、推薦人數及推薦方式,說明如下:

(一)推薦時間:即日起至本年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薦單位與每次推薦人數上限:
1、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轄內已核定設置單位家數未達50家之縣市,推薦人數上限為10人;達50家以上之縣市,推薦人數上限為20人。
2、大專校院:需設有「醫藥衛生」、「工程及工程業」或「衛生及職業衛生服務」等學門相關系所;推薦人數上限為5人。
3、研究機構:為中央政府機關所屬或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捐)助者;推薦人數上限為5人。
4、相關公(協、學)會或專業團體:推薦人數上限為10人。
(三)推薦方式:推薦單位邀請受推薦人填具「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推薦表」,並彙總成「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受推薦人總表」後,於推薦時間截止前函送疾管署。
(四)經疾管署核定符合資格之推薦人選,將納入旨揭人才庫;並函知被推薦人及推薦單位。
四、前開作業要點及相關表單等電子檔,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www.cdc.gov.tw)之「首頁>傳染病介紹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推薦作業」專區瀏覽下載。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疾管署承辦人盧先生(電話:02-23959825分機:3063、電子信箱:caphoni@cdc.gov.tw)。

附件1、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推薦表.odt
附件2、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受推薦人總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