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補助墊付辦法」第7條及第3條附件2,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25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152302176A號令修正發布 2026-08-26 許 儷齡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林專員,電話:(02)7736-5772。 教育部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墊付項目及基準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補助墊付辦法第七條修正條文 Tweet 列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