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114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活動
一、114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推薦對象:凡現居中華民國境內,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長期行善;有具體優良事蹟,能夠發楊傳統美德、樹立典範,足資接受全國表揚者。
(二)推薦期限:請推薦單位於7月23日前將推薦資料寄送至該會進行評選(以郵戳為憑)。
(三)推薦相關事項:
1、曾接受全國表揚大會表揚者,請勿再推薦;曾受推薦未獲當選全國好人好事代表者,須間隔一年以上,且有持續行善事蹟始可再行推薦。
2、請各推薦單位將被推薦人之推薦表含佐證資料一式l0份(推薦資料正本 1份,影本9份;佐證資料影本一式10份),每份以A4紙30頁為上限裝訂:被推薦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良民證)正本l份、身分證正反影本各乙份。
3、請另附被推薦人1千字以內自傳、彩色半身近照2張、生活照片3張(以上均附電子檔)。被推薦人表件不全或未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及未有推薦單位簽章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