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程序 2023-12-25 人事室 管理員 說明:依勞動部112年12月14日勞動發管字第1120519077A號函(如附件)辦理。 教育部函.pdf 僑務委員會書函.pdf 勞動部函.pdf 勞動部公告.pdf 應備申請文件一覽表.pdf Tweet 列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