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2021-03-19 人事室 管理員 all 主 旨: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之「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 明: 一、依行政院110年3月11日院臺法字第1100006379B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來函、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條文(如附件)。 行政院函 教育部書函 法規條文 Tweet 列印本頁